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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远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)计划的批复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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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》(黑扶办联〔2018〕14号)文件要求,现将抚远市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)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。

2025年我市收到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)预算的通知》(黑财指(农)〔2025〕25号)、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)预算的通知》(黑财指(农)〔2024〕26号)指标文件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38万元、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4万元。经市农业农村局请示,市政府会议研究,(抚政函〔2025〕8号)文件批准,确定实施通江镇东发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、

浓桥镇2025年农机购置项目等项目。具体计划安排如下:

一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

计划实施5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,投入中央、省级衔接资金4779万元,具体项目为:

1、东红村农机服务厂房项目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959万元。

2、新兴村、红丰村农机合作社项目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350万元。

3、通江镇东发村鲜食玉米加工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。

4、浓桥镇2025年特色酒产品生产加工项目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。

5、浓桥镇2025年农机购置项目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120万元。

7.南岗村东湖养鱼项目,计划使用中央、省级衔接资金1323万元。

二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

计划实施2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投入中央、省级衔接资金800万元,具体项目为:

1、鸭南村村内道路硬化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。

2、永安村村内道路硬化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。

三、其他项目

计划实施5个其他项目,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43万元,具体项目为:

1、雨露计划,计划使用中央衔接资金6万元。

2、项目管理费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12万元。

3、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(含监测帮扶对象)交通补贴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3万元。

4、务工脱贫劳动力(含监测帮扶对象)生产奖补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万元。

5、生产奖补,计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0万元。

以上共12个项目合计5722万元,特此公示。

公示期为:2025年1月14日至1月23日。



监督电话:12317    0454-2138427

受理单位:抚远市农业农村局

 

 

 

抚远市农业农村局

2024年1月14日

监审:刘成伟

审核:梁宏图

编辑:崔锡鹏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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